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招募创业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3:39
一、基地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主要面向全校师生,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孵化、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师生共创服务的综合性运营机构。目前已获批“全国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等。为了扶持在校学生和毕业两年内校友进行创业实践,帮助其完成从“从创意、到创新、到创业”的成长路径,现面向上述学生遴选一批入驻基地的创业项目,并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及工商注册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1.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应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创业团队应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商业模式或者与高水平教师、科研团队合作进行成果转化;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获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入住;
4.2023届毕业生成立创业团队或者创业公司。
三、入驻政策
1.创业团队在孵化期内可使用免费办公场地,办公场地配备配有打印机、水、电、暖、网络等。目前可以提供开放办公工位,共享会议室、洽谈室。
2.创业团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免费工商注册、法律、财务咨询等服务以及创业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活动;得到创业项目路演、对接投融资公司的机会。
3.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对项目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支持;对项目选题新颖,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实际运营收益的项目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及次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资格。
4.创业团队实行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基地将定期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通过将取消入驻资格。
四、招募流程
1.申请
创业团队负责人于5月15日前在学校企业微信一站式服务平台中提交申请,如下图所示。
2.评审
根据创业团队的申报情况,通过路演评审方式确定入驻名单,路演时间在企业微信通知。
3.签约
经路演评审后确定的创业项目,由创业团队负责人与基地签署入驻协议,办理入驻相关手续。
五、项目管理考核
1.创业团队每半年提交《项目经营报告》。
2.创业团队在入驻时间为一年,截止到2024年6月,通过评审的项目可再办理延期。
3.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报告。
4.创业团队需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按协议遵守入驻规定,占用工位但使用率不高的创业团队,将依据管理规定取消其在入驻资格。
六、其他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盖老师,联系方式024-25494238。
发布部门:创新创业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