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17:3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适应基于项目的学习,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业训练等创新创业活动,达到学生四年至少参与一个大赛或大创的目标,现启动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个级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二、立项范围及选题来源
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项目主要来自:
1.学生团队自主提出的;
2.依托教师科研提出的;
3.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以参与学科竞赛为目的,结合学科竞赛开展的各类项目研究;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以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为目的,依托创业实践类课程、社会实践等活动产生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组成员要求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年级学生为主(软件学院学生除外),每个团队最多只能有一个研究生参与,且不能作为负责人。
2.项目申请以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由4-5名学生组成。每名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且只有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
3.申报者素质要求:创新项目要求申请者要学有余力,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创业项目要求申请者须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根据项目性质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四、结题要求
1.国家级项目需要在学校认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省级项目需要在学校认定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项、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字数3000字以上、在知网等数据库可以检索;不含增刊、扩展版、非学术类刊物);
(2)获得学校认定竞赛中省级奖项1项;
(3)以学生为第一作者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
(4)创业项目提供项目孵化及实际运营情况,或以团队成员为法人注册公司并进行实际运营;
五、项目经费
1.项目运行经费拨付至项目管理单位,由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统筹管理,根据项目的性质、进展、完成成果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避免重复使用。
2.经费可用于项目制作费、资料费、调研费、版面费、参赛费、差旅费等。
六、工作安排
1.4月8日前,各学院根据2022年大创计划要求形成学院大创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依据项目选题范围,组织开展立项宣传发动、项目选题、项目对接等工作。
2.4月22日前,申报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对应类别的申报书(见附件1、2),创新训练项目提交至各学院;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将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3)以项目组为单位提交至邮箱中,沈阳校区发送至357479956@qq.com,辽阳校区发送至512381811@qq.com。
3.4月30日前,项目负责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各学院负责对创新训练项目进行评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对创业类项目进行评审,将立项的院级项目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及排序(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中,申报表纸质版待返校后由学院盖章再进行报送。
4.5月7日前,学校根据各学院2022年院级项目数量,综合2021年大创项目整体运行情况,确定校级项目,并在校园网公示。
5.6月中下旬,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项目管理部门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等几方面评审考查。并从校级项目中推荐不超过1/3为省级项目,省级项目不超过1/3为国家级项目。
6.次年4月,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标志性成果(包括本科生署名的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等成果)等方面开展结题考核工作。
七、相关要求
1.提高参与率。为扩大“大创计划”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课赛结合、创新实验室等资源,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参与,原则上要求面向二年级的学生全面铺开。
2.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加大对项目的培育力度,项目的过程管理,不断优化项目培育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环节的评审工作,着力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3.校级、省级项目的执行期为1年,国家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
4.结题成果必须与项目相关。论文、专利、注册公司必以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或负责人,沈阳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每个成果只能使用一次,不可在多个项目重复使用。
5.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中期检查时可以更换团队成员,并填写项目成员变更表,报学校备案。
以上方案辽阳校区参照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盖老师 联系电话:024-25494238
辽阳校区:石老师 联系电话:0419-5319200
QQ群:75709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