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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暨推荐参选辽宁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4:59

各学院: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5]27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同时择优推荐参选2018年辽宁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2016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7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

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省级、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组织,原则上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专家组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学校依据各学院验收的结果,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最终确定项目验收结果。

三、成绩评定

(一)项目验收成绩: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优秀标准:

各级别项目取得突出成果,取得的成果具有较强的展示性和示范性,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项目的25%。

(三)合格标准:

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四)不合格标准:各级别项目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取消项目组成员未来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资格。

四、经费说明

1.省级以上验收成绩为合格的项目,制作类、创业实践类每项拨款3000元,其它类每项拨款4000元。加上前期拨款每个项目总资助金额为5000元。

2.校级项目的拨款已经拨款完毕,制作类、创业实践类总资助金额为2000元、其它类为1000元。如校级项目在验收时达到省级以上项目合格标准,其依托此项目发表的论文版面费及专利申请费可以予以一定资助。

五、申报辽宁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说明

1.申报范围:省级大创项目和国家级大创项目自愿进行申报。

2.申报类别:参选项目包括创新优秀论文、创新创业展示项目、创业直通车项目和创意展示作品4类。

3.申报数量:数量不限。

4.材料要求:由于辽宁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通知还未下达,材料提交格式参看2017年辽宁省第四届创新创业年会通知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材料见附件5、6、7。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需提交材料

1.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项目结题总结(不少于5000字)。

3)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结题材料的所有文件((1)、(2)、(3)项)装订成册(按毕业设计装订的形式进行装订),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校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5.年会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4月9日前提交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材料、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年会推荐项目材料。

2.学校于4月11-13日安排结题答辩,同时确定推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4月17日前反馈结题结果及推荐大创年会名单。

3.各学院于4月19日前,完成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交校级项目结题材料、校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注: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附件1:2016年校级、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x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6:辽宁省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展示项目、创业直通车项目和创意作品准备及遴选方案.doc

  附件7:辽宁省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