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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4:51

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经过前期发动、项目征集、学院推荐、学校复审等环节,最终立项417个项目为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A类项目298项,B类项目119项。现将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的级别及评审过程

2019年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分为A类项目和B类项目,A类项目为创新性强、科学性好、现实意义明显的项目,B类项目有一定选题意义、但选题时代感不强、项目论证不够充分的项目。

评审采用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的方式进行,同时学校对两轮评审结果差异较大的作品进行第三轮评审。

二、项目的资助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沈阳校区对A类项目资助启动经费,启动经费为1000元/项,对立项的B类项目不资助启动经费。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采用成果导向的方式进行经费拨付,项目组定期提交项目成果,对取得成果较为突出的项目进行资助,校级项目的资助经费不高于2000元/项。

辽阳分校项目资助经费由辽阳分校另行通知。

三、项目的运行

1.中期检查

学校将于2019年4月对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结果择优推荐参与2019年度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各类省级创新创业竞赛。辽宁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辽宁省市场调查分析大赛、辽宁省计算机设计大赛、辽宁省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在4月举行,本次立项的项目想参与上半年举行的各类比赛,项目组成员应充分利用假期期间完成项目的相关工作。

2.项目培训

创新项目的培训由于专业性较强,由学院组织,创业项目的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需在一年的运行期间内至少参与3次以上学校组织的创新思维训练活动或者创业训练营。

3.项目成果提交

各项目组每月可提交一次项目运行成果,学校根据项目运行成果给与经费资助。

4.项目结题

根据文件规定,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要求:省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熟悉并落实其内容:“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请书”、“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书”、“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项目结题报告书”等。

2.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分工协作,积累实证资料,严格按照项目拟定的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为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做好准备,确保项目持续高效运作。

3.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制作规范经费支出台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经费合理开支。

(二)指导教师注意事项

1.指导教师要切实明确指导职责,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完成项目;始终坚持把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过程培养放在第一位。

2.指导教师应制定相应的指导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交流,引导学生养成主动吸收新知识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思维,不断提升学生的认知水平,增强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和严谨的态度。

4.指导教师应加强项目经费监管,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学生项目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强化学生财务支出和费报销经的训练。

(三)学院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专人尽心尽职完成有关工作,并有效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2.各学院应督促本单位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准确掌握本单位大创项目开展情况,认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认真审核成员变更、研究内容调整、项目延期和项目终止等情况。

3.各学院应强化本单位项目过程管理及资助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

4.各学院应在人员、物力给予支持和条件上予以保障,尤其是要保障各级各类项目按时结题。加大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和创新基地开放力度,切实保证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