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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14:44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5]27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验收由各学院组织,辽阳分校的项目由分校组织实施验收。

2.项目的验收方式由组织实施部门自行确定。

3.验收专家组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成绩评定

(一)项目验收成绩:合格、不合格。

(二)合格标准:

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三)不合格标准:各级别项目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四、经费说明

1.项目经费:各项目组资助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国家级项目拨付经费为7000元,省级项目拨付经费为5000元,校级A类项目拨付经费为1000元。

2.成果资助:对校级项目的高水平成果给予经费补助。以学生为第一人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版面费按1000元/项计;以学生为第一人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的高水平论文SCI、EI、SSCI、CSSCI、CSCD版面费按2000元/项计,普通期刊按1000元/项计。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需提交材料

1.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项目结题总结(不少于5000字)。

3)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

2.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学校开学后上交。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完成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并将结合材料及项目验收结果电子版转给创新创业学院李政。

2.结题结果于6月19日前公布。

联系人:李政 13238809499,149140385@qq.com

注: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通过结题的省级以上项目可以申请参与2020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进行展示,有意愿参加年会展示的项目请在“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中注明,学校择优推荐。

  附件1:2019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xlsx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表 (2).doc

  附件3: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