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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暨2020年国家级及省级“大创”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14:46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5]27号)文件, 现启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并对项目进行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1),各学院可以增补部分在学科竞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创新创业活动中产生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请各项目组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检查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为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两个阶段,初审由各学院组织,检查形式自定;复审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辽阳分校的项目由辽阳分校组织完成,检查形式自定。

四、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项目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同意继续进行后续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终止项目运行。

五、时间进程及材料报送

1、项目组自查,项目组撰写《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学院初审,6月12日前各学院组织项目初审,初审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并对合格项目进行排序,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创新创业学院李政。

3、学校复审,根据各学院上报立项培育数量、培育情况、结合近几年各学院“大创计划”开展情况,确定校级立项项目数量。评审后,推荐不超过每个学院校级项目数量1/3为省级项目,不超过全校省级项目数量的1/3为国家级项目,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线上填报,院级以上项目要登陆“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平台”上传项目信息,具体要求待教育厅下发通知后予以公布。

六、相关说明

1、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将对立项的校级以上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院级项目各学院进行资助。

2、通过各类竞赛进行项目演练。立项的项目建议参加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参加“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进行实战演练,同时项目组可以根据项目特点积极参与其它学科竞赛。

3、要进一步加强立项项目的过程培育。加强项目的培育工作,提供多载体、多途径的实践平台,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将通过创新创业特色选修课等多种方式对项目的公共技能进行辅导,学院要针对项目特点有针对性辅导,同时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

4、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2020年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活动指南发布后组织学生申报。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5、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2020年教育部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发布后另行组织学生申报。

6、进一步明确项目结题标准。2020年立项的项目的结题验收拟于2021年4月份进行,为顺利完成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组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根据结题标准,注重项目成果的积累与培育。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名单.xlsx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评价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