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14:28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适应基于项目的学习,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业训练等创新创业活动,达到学生四年至少参与一个大赛或大创的目标,现启动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适应基于项目的学习,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业训练等创新创业活动,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个级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独立完成。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范围及选题来源
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项目主要来自:
1、学生团队自主提出的;
2、依托教师科研提出的:
3、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以参与学科竞赛为目的,结合学科竞赛开展的各类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以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成绩为主;
4、创业实践类课程提出的;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选题应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成果形式以学生参加“青年活动筑梦之旅”竞赛成绩为主。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组成员要求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年级学生为主(软件学院学生除外),以“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为选题来源的三年级学生可以参与。
2、项目申请人以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由3-5名学生组成。每名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且只有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本年度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的省级以上项目不能超过3项。
3、申报者素质要求:创新项目要求申请者要学有余力,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创业项目要求申请者须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根据项目性质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四、项目结题
(一)多成果结题
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创新项目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创业项目提供项目孵化及实际运营情况,或以团队成员为法人注册公司并进行实际运营;
3.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1项。
(二)单一高水平成果结题
1、国家级项目在学校认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或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SCI、EI、SSCI、CSSCI、CSCD论文;
2、省级项目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项或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五、项目经费
1、校级以上项目经费由学校拨付,院级项目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
2、项目运行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拨付,由学院统筹管理,按项目完成成果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
3、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经费分别按平均不超过2万元/项、0.5万元/项、0.2万元/项拨付给学院;
4、经费可用于项目制作费、运营费、调研费、会议费、成果发表费、参赛费等;
5、立项的项目参与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参赛费从“大创计划”经费中支出,与竞赛经费不重复资助。
六、工作安排
2021年度项目立项工作分为学院立项、项目分级、结果公示、网络备案四个阶段。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1、学院发动及立项(4月8日-6月25日)
各学院针对某一年级全面铺开,根据前期学院发动及培育的基础上,进行院级项目立项,并对院级项目进行排序,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立项前1/3项目的《沈阳工业大学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学院的《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6月25日前提交到创新创业315,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创新创业学院盖世臣,逾期不在接收。
2、项目评审分级(6月26日-7月3日)
根据院级立项项目数量,确定不超过1/3的项目为校级项目,校级项目数量不超过1/3的进行答辩,从中遴选出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答辩的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7月4日-7月6日)
对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以文件形式公布2021年度立项结果以及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名单。
4、网络备案
立项项目需在辽宁省教育厅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中上传立项材料,材料上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1、扩大活动覆盖面。为扩大“大创计划”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课赛结合、创新实验室等资源,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参与,原则上要求面向二年级的学生全面铺开,有效扩大“大创计划”的参与率与覆盖面。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加大对项目的培育力度,项目的过程管理,不断优化项目培育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环节的评审工作,着力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3、校级、省级项目的执行期为1年,国家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
4、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5、结题成果必须要与立项项目相关。项目所有成果发表时,第一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沈阳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须注明该项目“获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写明项目编号,国家级、省级级项目实物作品统一放在学校进行展览展示。
6、已结题的省级以上项目应积极参加相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成功入选年会的项目,代表学校在年会上进行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年会是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之一,参与年会获奖项目将享受学分绩点奖励。
7、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及项目成员今后申报资格。
8、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盖老师 联系电话:024-25996682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