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 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4:1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赋能东北全面振兴,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决定举办 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大赛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推动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提升创业青年获得感为落脚点,搭建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综合平台,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赛事服务性、交流性,引导广大青年在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生动实践中创新创业,打造发展新引擎,积聚发展新动能。
二、大赛主题
赢在沈阳 筑梦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共青团本溪市委员会、共青团阜新市委员会、共青团辽阳市委员会、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共青团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四、活动设置
包括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全部赛事在7月底前完成。充分发挥团组织办赛优势,广泛挖掘和培养青年人才,同时在大赛过程中增加课程辅导、导师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强化赛后服务,积累沉淀优质创业者和创业项目。
1.初赛:各单位积极动员创业青年参赛,选拔优秀青创项目,并按赛道类别分类汇总后统一推报,同时接纳一定数量社会报名。
2.复赛:由市“青创赛”组委会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及社会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选拔,各类别按比例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对于选拔入围决赛的项目集中进行赛前辅导并组织分组路演,分别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项目评审标准详见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评审标准(附件1)。
五、赛事安排
(一)比赛分组
本次大赛设5个类别,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科技创新组重点关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乡村振兴组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数字经济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以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的项目。
社会企业组重点关注在科教文体卫、生态环境、扶贫济困、社区发展、慈善金融等领域,能够运用商业化手段规模化、系统化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
产业命题组重点关注在石油和精细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冶金及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产业开放创新效用中能够运用发展新质生产力解决“卡脖子”难题的项目。
(二)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3)由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2.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规范有序,社会信誉良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 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科技创新组、乡村振兴组、数字经济组、社会企业组和企业命题组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年6月1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4.项目申报
(1)未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详细介绍;附上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已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合并提交);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三)奖励及激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市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证书,优质入围项目可获得以下激励政策:
1.政策支持
在符合主办单位创业支持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银奖以上且未企业登记注册的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进驻沈阳(国际)青年创新创业港,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1)物理空间保障。设置独立办公区域,实行三年全免租金、物业费政策,首批开放10000平方米标准化办公区(中关村创新大厦A级写字楼)和10000平方米定制化厂房及办公区域综合体,免费为青创者提供办公空间,并提供智能化会议室、自助服务驿站、开放式休闲空间等办公支持,满足初创企业孵化需求,直接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成本。
(2)金融支持体系。推出“青创港”专属贷款项目,最高可申领500万元;推出50亿元规模的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助力青创项目成长;创新“基金+产业”生态闭环,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专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降低早期风险。
(3)人才安居政策。满足条件的青年创客可享受“兴沈英才计划”的各类补贴;提供青年公寓入驻优惠等生活配套;打造单身青年联谊交友等社交场景,构建全方位青年友好生态;还可享受出行、购物、餐饮优惠。
(4)全周期服务网络。组建“政策+技术+资本”服务体系,覆盖企业从孵化到产业化的全生命周期,提供知识产权申报、政策解读、财税指导等专业服务;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集成100余家第三方机构资源,实现政策匹配、设备共享、线上审批等功能,降低企业软成本;对接人社、税务、工商等政府部门,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企业管家”一对一全程服务,减少办事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2.社会荣誉
在申报参评新时代青年先锋等荣誉奖项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3.会员推荐
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加入沈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4.推荐参加上级赛事
入围市级决赛的项目,市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动员创业青年参赛,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并于6月10日(星期二)16:00前将《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3)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按要求报送至团沈阳市委青年发展部。各单位要增强赛事品牌宣传意识,加大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强化新媒体宣传,扩大赛事吸引力和影响力。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党政政策,整合社会资金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家铭、张 晨
电 话:024—23895649
邮 箱:swtswqfb@163.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号城新大厦2号
楼521办公室
附件:
关于举办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1).pdf
关于举办2025“创青春”沈阳都市圈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