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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招募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3:22

为切实提升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学校持续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全力支持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切实降低创新项目落地和创业初试门槛,在实战中锤炼综合素质,提升就业竞争力与创业成功率,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项目入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地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是国家级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可为创新创业项目和公司提供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选育创业孵化等环节的“全链条”服务。基地免费提供办公设施,涵盖独立工位区、沙盘模拟室、共享会议室、路演大厅导师咨询室等,并建专业导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财务规划、公司管理等服务,助力创业项目从萌芽到落地全周期发展。

二、招募对象

1.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法人代表须为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项目应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商业模式,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大赛落地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业类竞赛获奖项目、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入驻;

4.2025届毕业生已注册公司或创业团队(法人须为校友)。

三、免评审条件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入驻。

、入驻政策

1.场地支持

创业团队在孵化期内免费提供独立工位、共享办公空间及路演、会议专用场地,配备有打印机、水、电、网络等

2.服务资源

创业团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工商注册地址;专业的法律咨询、财务规划、公司管理等专业咨询服务;配备校内外创业导师,可按导师咨询时间表预约咨询;创业项目路演、对接投融资公司的机会

3.政策倾斜

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推荐各类创业大赛;入驻团队成员参与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予以加分;本科生可获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分;次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资格。

五、考核机制

1.入驻周期为1年,每半年进行阶段性考核;未通过考核者取消入驻资格,收回场地及资源支持。

2.在入孵期间,需完成以下几项指标之一:

1)新增知识产权1项;

2获得认定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代表基地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

3)创业团队注册公司;

4)有运营收益、或获得机构或个人投资

5获得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

、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创业团队入驻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含团队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来源、市场分析、运营计划、财务预测等);

3)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营业执照等)。

创业团队负责人请于831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59617549@qq.com

2.评审答辩

通过材料初审、路演答辩确定入驻名单。

3.签约入驻

通过评审的团队签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后正式入驻。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5494238

国家大学科技园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24-25288233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创业团队入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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