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招募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3:22
为切实提升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学校持续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全力支持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切实降低创新项目落地和创业初试门槛,在实战中锤炼综合素质,提升就业竞争力与创业成功率,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项目入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地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是国家级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可为创新创业项目和公司提供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选育、创业孵化等环节的“全链条”服务。基地免费提供办公设施,涵盖独立工位区、沙盘模拟室、共享会议室、路演大厅、导师咨询室等,并建有专业导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财务规划、公司管理等服务,助力创业项目从萌芽到落地全周期发展。
二、招募对象
1.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法人代表须为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项目应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商业模式,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
3.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大赛落地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业类竞赛获奖项目、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入驻;
4.2025届毕业生已注册公司或创业团队(法人须为校友)。
三、免评审条件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入驻。
四、入驻政策
1.场地支持
创业团队在孵化期内免费提供独立工位、共享办公空间及路演、会议专用场地,配备有打印机、水、电、网络等。
2.服务资源
创业团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工商注册地址;专业的法律咨询、财务规划、公司管理等专业咨询服务;配备校内外创业导师,可按导师咨询时间表预约咨询;创业项目路演、对接投融资公司的机会。
3.政策倾斜
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推荐各类创业大赛;入驻团队成员参与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予以加分;本科生可获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分;次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资格。
五、考核机制
1.入驻周期为1年,每半年进行阶段性考核;未通过考核者取消入驻资格,收回场地及资源支持。
2.在入孵期间,需完成以下几项指标之一:
(1)新增知识产权1项;
(2)获得认定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代表基地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
(3)创业团队注册公司;
(4)有运营收益、或获得机构或个人投资;
(5)获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篇
六、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创业团队入驻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含团队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来源、市场分析、运营计划、财务预测等);
(3)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营业执照等)。
创业团队负责人请于8月31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59617549@qq.com。
2.评审答辩
通过材料初审、路演答辩确定入驻名单。
3.签约入驻
通过评审的团队签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后正式入驻。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5494238
国家大学科技园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24-25288233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创业团队入驻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