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21:00
各学院: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5]27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2018年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项目验收由各学院组织,原则上采取项目答辩的形式,验收专家组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
2.学校依据各学院验收的结果,进行抽查,最终确定项目验收结果。
3.各学院推荐3-5项优秀成果参与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成果展,在优秀成果中评选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其他奖3项,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
三、成绩评定
(一)项目验收成绩:合格、不合格。
(二)合格标准:
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三)不合格标准:各级别项目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四、经费说明
各项目组资助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在2018年12月1日以后形成的项目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人授权的专利、发表的高水平论文(SCI、EI、SSCI、A&HCI、CSSCI、CSCD、中文核心期刊)需要报销版面费给予报销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需提交材料
1.结题材料:
(1) 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 项目结题总结(不少于5000字)。
(3)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结题材料的所有文件((1)、(2)、(3)项)装订成册(按毕业设计装订的形式进行装订),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6月2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及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2.各学院于6月14日前提交推荐参与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成果展的作品推荐表、作品展板、答辩ppt等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学校于6月22日安排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成果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注: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附件:
1.2018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表
3.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